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辦法  ( 105 年 05 月 19 日)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評估調查人員:依本辦法向中央主管機關完成登記之專業人員。

二、合格證書:指中央主管機關就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者 所核發之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