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 95 年 04 月 07 日)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政策 (以下簡稱政策) ,指與本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開 發行為直接相關,且自本辦法施行後,應經行政院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核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