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總則 ( 106 年 12 月 08 日)
第14條
開發單位預測開發行為對環境之影響所引用之各項環境因子預測推估模式 ,應敘明引用模式之適用條件、設定或假設之重要參數以及應用於開發行 為之精確性與適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