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  ( 105 年 01 月 06 日)
第8條
毒性化學物質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表, 應於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以書面或電子檔案方式保存三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