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  ( 103 年 11 月 10 日)
第8條
運作人對裝有毒性化學物質之船舶、航空器或運送車輛之標示,應依交通 法規中有關運輸之規定辦理,不受本辦法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