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申請核發作業準則  ( 95 年 07 月 26 日)
第5條
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檢附申請表及第二條第 一款至第四款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