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  ( 102 年 06 月 13 日)
第5條
具有特殊性質之環境用藥,得予限制其環境用藥種類、品類、品名、內容 量、劑型、成分及含量、性能、適用範圍或使用方法。

一般環境用藥殺鼠劑,應添加苦味劑。但有特殊性質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