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 101 年 12 月 20 日)
第8條
學術機構毒性化學物質容器、包裝或其運作單位及設施之標示,應依毒性 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前項容器之容積在一百毫升以下者,得僅標示名稱、危害圖式及警示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