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  ( 107 年 05 月 22 日)
第8條
裁處機關辦理受有利益人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事宜,得要求受有利益人或 相關機關(構)提供有關資料。

受有利益人未依前項規定提供有關資料,裁處機關得逕行估算認定所得利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