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  ( 107 年 05 月 22 日)
第2條
依本法裁處罰鍰,裁處額度已達法定罰鍰最高額,行為人違法所得之利益 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裁處機關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裁處, 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