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  ( 107 年 01 月 08 日)
第8條
因申請調度機關未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致未能於調度期間內提供相應之一 般廢棄物清理數量時,申請調度機關應負後續清理責任,中央主管機關不 再調度該未清理完畢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