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限制或禁止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 92 年 07 月 02 日)
第8條
依本辦法申請並經許可者,其進行再生資源輸入、輸出相關作業時,應依 審查通過之申請書件及許可文件內容辦理,不得為未經許可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