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 92 年 06 月 25 日)
第4條
前條之經濟及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相關法令標準:包括相關環保與產品法規、再生資源與資源化產品品 質規範。

二、國內再生利用再生資源產出現況與特性:包括再生資源特性、產出量 、分布及用途。

三、國內外回收再利用現況:包括國外回收再利用現況、國內回收再利用 工廠資料及現行回收再利用方式與情形。

四、技術可行性評析:包括再生利用技術說明及技術可行性評析。

五、經濟可行性評析:包括國內再生利用再生資源及再生產品需求量說明 、成本效益及經濟影響評估。

六、回收再利用影響因子分析:包括回收再利用市場評析、回收再利用廠 商配合意願、公告後可能造成之影響及跨部會協商事項。

七、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