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  ( 106 年 11 月 16 日)
第7條
稽核認證團體及稽核認證人員執行稽核認證工作,應依據認證手冊中對於 人員管理之規定,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接受受補貼機構之不正當利益。

稽核認證團體及稽核認證人員進入受補貼機構作業場所,應配戴識別文件 ,並應對受補貼機構之進貨、生產、銷貨、存貨憑證、帳冊等相關報表及 其他產銷營運或輸出入相關資料,負保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