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工業園區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 90 年 08 月 29 日)
第5條
申請共同清除處理機構設置許可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

一、申請表。 二、投資股東名冊及其投資資本比例等相關資料。

三、廢棄物清除設施及機具配置說明書。

四、廢棄物處理設施規格功能、處理能力說明書。

五、工程計畫說明書。

六、污染防治及監測計畫書。

七、營運管理計畫說明書。

八、廢棄物最終處置方式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