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5 年 08 月 17 日)
第1條
為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並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特設置資 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廢棄物清理法( 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