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申請與審定 ( 89 年 10 月 18 日)
第8條
垃圾委託焚化處理計畫書應包括項目如下:

一、用地取得狀況及用地條件。但採 BOO 模式者可免附。

二、計畫可行性評估。

三、財務計畫。

四、回饋設施計畫。但無回饋設施者免附。

五、其他本署指定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