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通霄溪水區及水體分類標準  ( 105 年 12 月 29 日)
第2條
為確保通霄溪流域水資源之清潔與運用,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活環境, 增進國民健康,劃定通霄溪水區範圍如附圖(包括通霄溪及其支流,流域 面積七十九點八八平方公里,行政區域包括苗栗縣通霄鎮之部分村里,各 里名稱詳如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