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或補正執行準則  ( 104 年 08 月 24 日)
第3條
違反本法規定者,主管機關為記載前條第三項第三款所定應改善、補正事 項,應審酌現場稽查結果或業者陳述之違規原因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