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自動監測(視)設施管理 ( 106 年 12 月 27 日)
第106條
應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者,其自動監測(視)設施之設置規定及完成 期限應依附表三辦理。

前項設施實際設置有困難或放流水為高濃度鹵離子廢水者,得經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採行替代措施,並依核准之替代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