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處理標準  ( 95 年 10 月 16 日)
第23條
數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同一水措方法者,應共同申請土壤處理許可證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行二種以上水措方法者,應同時檢具各該水措方 法之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