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
保護人體健康之海洋環境品質標準,適用於甲、乙、丙三類海域環境,其
水質項目及標準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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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 質 項 目 │ 標 準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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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鎘 │○.○一 │
│金├───────────────────┼───────┤
│屬│鉛 │○.一 │
│ ├───────────────────┼───────┤
│ │六價鉻 │○.○五 │
│ ├───────────────────┼───────┤
│ │砷 │○.○五 │
│ ├───────────────────┼───────┤
│ │汞 │○.○○二 │
│ ├───────────────────┼───────┤
│ │硒 │○.○五 │
│ ├───────────────────┼───────┤
│ │銅 │○.○三 │
│ ├───────────────────┼───────┤
│ │鋅 │○.五 │
│ ├───────────────────┼───────┤
│ │錳 │○.○五 │
│ ├───────────────────┼───────┤
│ │銀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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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有機磷劑 (巴拉松、大利松、達馬松、亞素│○.一 │
│ │靈、一品松、陶斯松) 及氨基甲酸鹽 (滅必│ │
│ │蝨、加保扶、納乃得) 之總量 │ │
│ ├───────────────────┼───────┤
│ │安特靈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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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丹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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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殺芬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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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殺番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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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飛佈達及其衍生物 (Heptachlor, Heptach-│○.○○一 │
│ │lor epoxide) │ │
│ ├───────────────────┼───────┤
│ │滴滴涕及其衍生物 (DDT,DDD,DDE)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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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特靈、地特靈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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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氯酚及其鹽類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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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除草劑 (丁基拉草、巴拉刈、2、4–地)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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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單位:毫克\公升。 │
│2 未特別註明之項目其標準值以最大容許量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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