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水質標準  ( 106 年 01 月 10 日)
第5條
自來水、簡易自來水、社區自設公共給水因暴雨或其他天然災害致飲用水 水源濁度超過一五○○ NTU 時,其飲用水水質自由有效餘氯(僅限加氯 消毒之供水系統)得適用下列水質標準:

┌────────────────┬───────┬─────┐ │項 目│含 量│單 位│ ├────────────────┼───────┼─────┤ │自由有效餘氯 (Free Residual Chl-│○‧二~二‧○│毫克/公升│ │orine)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