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 99 年 03 月 11 日)
第7條
場所或設施於按日連續處罰期間,因停工、停業未運轉噪音源者,得檢具 證明文件送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後,扣除其按日連續處罰期間停工、停業之 日數。

按日連續處罰期間遇例假日者,除有前項情形外,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