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 99 年 03 月 11 日)
第6條
主管機關進行按日連續處罰後之複查,經查驗該場所或設施仍未完成改善 且符合第四條按日連續處罰要件者,自前次查驗日之翌日起算至主管機關 複查日,計算其按日連續處罰之日數。但每次複查處按日連續處罰之日數 以十日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