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噪音管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 99 年 03 月 11 日)
第5條
前條按日連續處罰之日數計算,自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算至主管機關查 驗日。

前項主管機關之查驗於改善期限屆滿翌日起算逾十日始進行查驗者,其按 日連續處罰之日數,以十日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