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音量標準  ( 99 年 01 月 21 日)
第2條
本標準專有名詞定義及計算公式如下:

一、管制區:指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規定之第一類至第四類噪音管制 區。

二、道路:指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快速道路以外之公路法規定之省道、縣 道與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規定之主要道路、次要道路。

三、道路邊地區:距離寬度八公尺以上之道路邊緣三十公尺以內或距離寬 度未滿八公尺之道路邊緣十五公尺以內之地區。

四、航空噪音防制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 音干擾情形所劃定之防制區。

五、時段區分:

(一)日間:第一、二類管制區指上午六時至晚上八時;第三、四類管制 區指上午七時至晚上八時。

(二)晚間:第一、二類管制區指晚上八時至晚上十時;第三、四類管制 區指晚上八時至晚上十一時。

(三)夜間:第一、二類管制區指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六時;第三、四類 管制區指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

六、音量單位:分貝(dB(A )),A 指噪音計上 A 權位置之測定值。

七、均能音量(Leq) :指特定時段內所測得環境音量之能量平均值,其 計算公式如下: 1 T ╭Pt ╮2 Leq=10log ─∫ │──│ dt T 0 ╰P0 ╯

T :測定時間,單位為秒。 Pt:測定音壓,單位為巴斯噶(Pa)。 P0:基準音壓為 20μPa。

八、航空噪音日夜音量(DNL) :用於評估航空噪音量之指標,其計算公 式如下: ┌ ╭ │ 1 │ 25200 [LA+10]/10 DNL =10log10 ├── │∫ 10 dt+ │86400 │ 0 └ ╰ ╮ ┐ 79200 [LA]/10 86400 [LA+10]/10 │ │ ∫ 10 dt+∫ 10 dt │ │ 25200 79200 │ │ ╯ ┘ LA:航空噪音事件持續時間內均能音量。

九、全年航空噪音日夜音量:用於評估航空噪音量之指標,其計算公式如 下: ┌ ╭ DNLi ╮┐ │ │ ── ││ │ 1 │365 10 ││ DNL =10log10 │──│Σ 10 ││ │365 │i=1 ││ └ ╰ ╯┘ i :測定時間,單位為日。

(備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計算公式,計算公式請參閱相關 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