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  ( 104 年 06 月 10 日)
第18條
本辦法所定之相關文書為英文以外之外文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 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