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 105 年 01 月 07 日)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設技術小組辦理下列事項:

一、監督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作業。

二、協助其他有關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之管理事宜。

前項技術小組由中央主管機關聘請專家學者任之,置召集人一名及委員六 名,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得續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