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  ( 98 年 05 月 20 日)
第8條
申請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委託國內合法改裝廠向 中央主管機關或車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

二、行車執照影本。

三、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或監理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

四、國民身分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五、改裝(加裝電腦控制多點噴射套件新品)費用發票影本。

六、領據(如附件三)及其他文件。

七、計程車申請直接折抵改裝費用者,另須檢具切結書(如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