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  ( 98 年 05 月 20 日)
第7條
申請新購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委託國內車廠或國外原 廠代理商向中央主管機關或車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 申請: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

二、行車執照影本。

三、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五、購車發票影本。

六、領據(格式如附件三)及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