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  ( 95 年 01 月 02 日)
第2條
本標準專用名詞及符號定義如下:

一、戴奧辛:指兩個氧原子連結一對苯環類化合物之多氯二聯苯戴奧辛 ( Polychlorinated dibenzo-p-dioxins) 及一個氧原子連結一對苯環 類化合物之多氯二聯苯喃 (Polychlorinated dibenzofurans) 。

二、I-TEF (International Toxicity Equivalency Factor) :國際毒性 當量因子,國際上計算戴奧辛濃度之毒性權重。

三、TEQ (Toxicity Equivalency Quantity of 2, 3, 7, 8-tetra- chlorinated dibenzo-p-dioxin) :毒性當量,計算戴奧辛濃度之方 式。

四、新設污染源:指本標準發布施行日起設立之污染源。

五、既存污染源:指本標準發布施行日前已完成建造、建造中、完成工程 招標程序或未經招標程序已完成工程發包簽約之污染源。但更換或擴 增設備致戴奧辛排放增量達操作許可證年許可排放量百分之二十者, 以新設污染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