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汽柴油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 99 年 11 月 03 日)
第8條
進口者申請進口許可文件,應填具申請表並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 關為之:

一、石油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經營許可執照影本。

二、進口油品種類、來源國家或地區及進口數量。

三、具汽柴油品質規格或成分內容之訂購文件。

四、當次輸出地之汽柴油檢驗報告。

五、汽柴油成品儲槽型式、容積、位置及儲運系統圖說。

六、汽柴油銷售計畫。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