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汽柴油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 99 年 11 月 03 日)
第6條
販賣許可文件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許可文件之有效期間。

二、基本資料:公司名稱及住址、公司負責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地址。

三、許可內容:販賣燃料之種類及成分。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記載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