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化甲烷管理辦法  ( 92 年 05 月 21 日)
第11條
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進口及使用溴化甲烷, 不適用第五條及第十條之規定。 一、為緊急檢疫病蟲害者。 二、供學術研究使用者。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