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 100 年 03 月 22 日)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自申請合格證明之引擎族中,選擇代表該引擎族最高污染 排放之柴油汽車或柴油引擎,指定至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檢驗測定機構執行 測試,以其測試數據結果作為判定符合排放標準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