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 100 年 08 月 26 日)
第19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機關(構)辦理有關審驗合格證明及新車抽驗相關事 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