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2 年 05 月 31 日)
第8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會務;副執行秘書一人及工 作人員若干人,辦理所任事務,均由主任委員就本署現職人員派兼之。必 要時得依規定聘用顧問、專業及技術人員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