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  ( 106 年 06 月 09 日)
第8條
第六條第二項之防制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空氣污染源種類、特性及防制設施。

二、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及配合削減方法。

三、預計削減之百分比。

四、監測與通報方式。

五、演習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