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職掌 ( 83 年 03 月 18 日)
第7條
總務組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公文收發、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事項。

二、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三、關於辦理營繕工程及財物之採購、供應、管理事項。

四、關於司機、技工、工友、警衛之管理事項。

五、關於車輛調配使用及管理事項。

六、關於辦公廳舍保養、消防及環境整潔之執行事項。

七、關於會議場所之佈置及管理事項。

八、關於公有財產、物品之驗收、登記及管理事項。

九、關於經費出納及有價證券保管事項。

十、關於員工薪津表冊之編造及發放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總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