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事細則  職掌 ( 93 年 05 月 05 日)
第13條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本署政風法令之擬訂、修正及解釋事項。

二、關於本署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本署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關於本署政風興革之建議事項。

五、關於本署政風考核獎懲之建議事項。

六、關於本署公務機密之維護事項。

七、關於危害或破壞本署事件之預防及陳情請願之協助處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