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 105 年 03 月 08 日)
第5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辦理本會有關事務,由本署綜合 計畫處處長兼任。本會幕僚作業由本署綜合計畫處派員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