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品質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 77 年 09 月 09 日)
第5條
本會會議每一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主任委員為主 席;主任委員未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