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93 年 03 月 24 日)
第2條
本會掌理事項如左:

一、年度立法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環境保護法規制定案、修正案之研議或審議事項。

三、環境保護法令疑義之研議、闡釋事項。

四、環境保護法規之管制、整理及編纂事項。

五、環境保護法規資料之蒐集、分析與研究事項。

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