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貿易自由化勞工就業調整支援措施實施辦法  預為輔導調整支援措施 ( 105 年 12 月 20 日)
第12條
勞工得申請預為輔導調整支援措施如下:

一、補助參加職業訓練。

二、補助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費用。

三、參加心理健康講座等勞工支持服務。

四、參加創業技能及經營管理培訓。

五、協助建立勞資自治協商機制。

六、其他經本部公告之調整支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