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二類外國人招募及聘僱許可之申請 ( 106 年 07 月 06 日)
第19條
雇主申請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 人,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確實執行。

雇主違反前項規定者,當地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