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 103 年 04 月 14 日)
第9條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就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之個人資料,應於蒐集、處理 或利用前,確認符合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