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 103 年 04 月 14 日)
第7條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應依據前條所界定之範圍,分析蒐集、處理及利用過程 中可能產生之風險,並依據分析結果,於本計畫中訂定適當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