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發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 105 年 07 月 15 日)
第28條
公益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應檢具下列文件,依本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向 主管機關申報:

一、信託監察人承認書。

二、信託事務處理報告書。

三、結算書。

四、有關信託財產之歸屬及其相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