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審查費收費辦法  ( 101 年 12 月 03 日)
第7條
證書費,每一職類等級新臺幣四百元。換發或補發證書者,亦同。

前項費用於評鑑結果審議合格或同意換發、補發證書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 日內繳交。